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医学会 作者:继教办 发布时间:2023-07-21 浏览次数:2724
内继委发〔2023〕7号
各盟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自治区直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及各相关单位:
为扎实推进继续医学教育工作深入开展,秉承鼓励引导、促进学习与简化管理的理念,规范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抓好继续医学教育质量,进一步为广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提供高效、便利、适宜、有效的继续医学教育内容,进一步落实为基层减负。根据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关于申报2024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全继委办发〔2023〕7号)(附件1)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我区2024年国家级、自治区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国家级新项目申报时间:2023年7月20日-9月1日
国家级备案项目申报时间:2023年7月25日-2024年1月15日
自治区级项目申报时间:2023年8月1日-9月15日
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要求
(一)国家级项目申报要求
1、为提高项目申办质量,申办单位填报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前,须认真阅读《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办要求》(附件2)中的填表说明。
2、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经自治区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形式审核,合格项目将上报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近三年执行良好的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应在原有的基础上更新内容再行申报。上报全继委未获准的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可作为自治区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二)自治区级项目申报要求
1、内蒙古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平台系统升级后,自治区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将通过此平台进行申报工作,具体操作指南升级后会在系统中挂载视频、图文讲解说明。
2、项目负责人及理论授课教师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实验(技术示范)教师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其专业应符合授课内容学科专业。
3、项目负责人每年新申报项目不得超过2项。
4、学分计算方法:参加者经考核合格,按每 3 学时授予 1 学分;主讲人每学时授予 2 学分。半天按 3 学时计算,1 天按 6 学时计算。每个项目所授学分数最多不超过 10 学分。请各继续医学教育主管部门对申报项目的负责人资质、学分设置、内容设置等内容进行预审,剔除不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
5、鼓励申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重症救治、院感控制、医德医风、政策法规、传染病防控、实验室生物安全、卫生应急、行风建设、医学伦理、科研诚信、医保政策等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项目。鼓励三级医疗机构申报创新性、前沿引领、文献解读等内容,鼓励二级和基层医疗机构申报基础课程、实操教学等内容。
三、申报途径及账号管理
内蒙古自治区医学会网站(http://nmgyxh.wsglw.net)-“管理系统入口”已链接2024年国家级(国家级CME 项目网上申 报 及 信 息 反 馈 系 统 、网址 :h t t p s : / / c me g s b . c ma . o r g . c n )、自治区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端口,各项目申报单位可登录网站进行申报。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相关事宜请登录中华医学会、内蒙古自治区医学会网站进行相关信息查询。
四、其他事项
(一)申报单位要做好本单位国家级、自治区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计划,项目一经公示,原则上不再受理申报临时项目。
(二)申报单位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和要求,认真组织,按时完成2024年国家级、自治区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
(三)自治区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学科代码(详见附件4)。
(四)申报项目单位将所申报的国家级、自治区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纸质版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留存所在地继续医学教育主管部门(附件6)。同时请各盟市继续医学教育主管部门及自治区直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将本地区(本单位)所申报的国家级、自治区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分别汇总(附件5),并加盖主管单位公章以电子版形式上报自治区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五)各盟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认真组织实施2024年盟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内蒙古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平台系统升级后,盟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将通过此平台进行申报工作,具体操作指南升级后会在系统中挂载视频、图文讲解说明,按照要求各地均须通过系统平台组织盟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评审、实施工作。
联 系 人:金 鑫 高 阳
联系电话:0471-4913074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桥靠西街1号自治区医学会
附件
1.关于申报2024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2.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相关表格
3.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办要求(2024年版)
4.自治区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科分类与代码
5.2024年国家级、自治区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汇总表
6.2024年自治区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
内蒙古自治区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7月14日